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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僧寿介状称“临发日,国母令赍金塔祝寿”。东坡见状,密奏云:“高丽苟简无礼,若朝廷受而不报,或报之轻,则夷虏得以为词;若受而厚报之,是以重礼答其无礼之馈也。臣已一面令管勾职员退还其状,云:‘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臣料此僧势不肯已,必云本国遣来献寿,今兹不奏,归国得罪不轻。臣欲于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执状归国照会。’如此处分,只是臣一面指挥,非朝廷拒绝其献,颇似稳便。”
范仲淹知延州,移书谕元昊以利害,元昊复书悖慢。仲淹具奏其状,焚其书,不以上闻。夷简谓宋庠等曰:“人臣无外交,希文何敢如此?”宋庠意夷简诚深罪范公[边批:无耻小人。]遂言“仲淹可斩”。仲淹奏曰:“臣始闻虏悔过,故以书诱谕之;会任福败,虏势益振,故复书悖慢。臣以为使朝廷见之而不能讨,则辱在朝廷;故对官属焚之,使若朝廷初不闻者,则辱专在臣矣。”杜衍时为枢密副使,争甚力,于是罢庠知扬州。[边批:羞杀。]而仲淹不问。
【译文】
高丽僧寿介呈递奏状说,出发来华当天,国母命令他带金塔来向宋朝天子祝寿。
苏东坡看了奏状,秘密禀奏道:“高丽实在简慢无礼,如果朝廷接受而不回报,或报酬太轻,高丽还可能有怨言;如果接受而回报太丰富,则是用重礼酬答无礼的馈赠。微臣已一面命令主管的官员退还奏状说,‘我国朝廷清明严正,有关的官吏不敢擅自奏报。’微臣预料这个和尚一定不肯罢休,必然说,‘本国派来献寿礼,现在不为他奏报,回国后必定受到重罚。’微臣想在和尚的奏状后面批:‘州官没有受到朝廷的圣旨,贵国又没有正式公文送来,难以呈报。请你拿此状回国照会吧。’这只是微臣个人出面处理,不是朝廷拒绝他的献礼,似乎比较稳当。”
范仲淹任延州知州,写信给赵元昊,以利害关系告诫他。
赵元昊回信态度傲慢,范仲淹只以奏状禀报,而将赵元昊的回信在众下属面前烧掉,不予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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