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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19.5.31—2019.6.2(三天)
二、活动对象:
上海银行信用卡(含银联标识)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首次绑定云闪付指定渠道(二维码支付、Apple Pay、华为Pay、小米Pay任一渠道)且在首绑渠道进行消费,可享该渠道消费金额的100倍积分奖励,活动期间各渠道合计最高享10000积分。
注:1、云闪付指定渠道是指二维码支付(手机银行二维码、云闪付App二维码)、Apple Pay、华为Pay、小米Pay四个渠道。
2、活动期间每户最高享10000积分。
3、首绑渠道指客户使用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在该渠道首次消费的渠道。
四、活动细则:
(一)本活动适用于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的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交易金额合并计算,附属卡交易归入主卡统计,单位信用卡无法参与本次活动。
(二)每户奖励积分上限10000积分,即各渠道合计最高可享10000积分奖励。
(三)本活动限云闪付交易。其中云闪付交易仅含二维码支付(上海银行手机银行二维码、云闪付APP二维码)和手机闪付(Apple Pay、华为Pay、小米Pay)。
(四)交易统计时间、交易金额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因时差、商户及收单行结算交易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交易不符合活动条件,上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预授权、退货、交易撤销等未成功完成的交易不计入本次活动奖励范围。其中若发生退货导致交易金额不符活动要求,该笔原始交易将不予以统计。
(六)奖励积分将于活动结束后的30天内导入;优先导入客户(主卡人)名下任意一张计上海银行积分的有效信用卡;奖励积分有效期至2020.12.31;如客户名下仅有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联通联名信用卡、京东小白信用卡、美团点评美食联名信用卡、上海银行唯品花联名信用卡,积分奖励将转为任意一张联名卡的积分。各联名卡积分转化以具体联名卡转换规则为准。
(七)所赠积分不可兑换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其他礼品,且不可开具发票。若因客户销户、账户状态异常导致无法成功导入积分,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后续我行不予补充导入。
(八)客户若未收到奖励或对奖励有异议,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致电上海银行客服热线95594反馈,逾期将视为放弃反馈权利,上海银行将不再受理。
(九)客户如有以下任一情况: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拒不偿还上海银行信用卡欠款、在信用卡使用中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及违反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上海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
(十)法律许可范围内,上海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仍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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