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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近期向人行举报了某银行设置限额不合理等违法问题,近期收到了人行答复。这位朋友最开始转账限额是单笔1亿。众所周知某虚拟银行在2020年之前1类户很容易升级,也几乎没有限额,还可以在合作网点升级。后来说合作网点的业务不认可了,得去总行办理,但他因为疫情防控没及时去办所以降为2类。疫情解封之后升级1类就变得很复杂,然后因为他在该行流水很小(当然都是正常用卡,没有违规),结果绑定卡限额才5万,非绑定卡限额1万。之前多轮投诉之后限额也才翻倍到绑定10万,非绑定2万。
目前人行的答复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首先是承认了245号文的效力,银行网点尽调审核结果与原限额1亿元不匹配,所以可以降低原来的限额。
2.办理升级业务时同意了账户服务协议,里面提到“该行保留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账户风险管理等设置或修改最大转账限额的权利”
3.该行对这位朋友绑定卡进行限额,人行认为不符合《银发〔2015〕392》,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现在问题是:
1.针对245号文的问题应该如何辩护
2.所谓的账户协议,当时升级的时候没仔细看,这种不合理条款是否可以不接受
3.目前绑定卡还在限额,所以人行所谓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到底是什么力度?目前该行隔几天就发短信说正在核查问题,到底在核查什么?核查如何对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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