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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银行是越来越无耻,擅自修改客户的限额是违约和侵权行为,是要承担违约和侵权的责任的,但是银行这些从业人员是世界上最无耻的,说擅自修改客户的限额又不影响客户的使用,说要让客户的钱存进来或者转进来,这些一派胡言的说辞真的是刷新了做人的底线,居然还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把违约和侵权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按照这些人的强盗逻辑说辞,那银行行长的年薪扣除基本的生活之外,其他的一律上缴国家,因为这些钱上缴国家也不影响行长的基本生活,还有就是把揽储存款和限额挂钩,这是挂羊头卖狗肉,银行这是违反民法典、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令人气愤的就是,银行当你面承认违约和侵权,银行就是不给你恢复原状,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无赖嘴脸,对待这样的无赖,可以动用一切手段依据法律条款去投诉,不要对这些无赖心慈手软。银行同样会把违约和侵权的责任推给相关法律,说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这么做的,事实上没有相关法律这回事,相关法律是要有对应的条款,才能让人信服,银行找不到对应法律条款,就以欺诈的手段说相关的法律,意图瞒天过海,这也是银行的一贯作法。
现在百分之九十九的客户不知道银行擅自修改限额是违法行为,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银行和客户是地位平等,那银行有什么资格去修改客户的限额?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的原则银行有什么权利去修改客户的限额?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金融客户享有八项基本权利,例如:受尊重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擅自修改限额就侵犯了客户的以上四项合法权益。
倘若绝大多数客户都知道法律,银行也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去擅自修改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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