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枢哥哥 于 2022-9-12 07:33 编辑
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处理自己网贷循环额度多账户合并的事情,发现很多老哥都在询问进度情况,所以在这里开个科普贴。
众所周知随着近年来金融行业越来越规范化,不管是银行还是金融机构在个人信用消费贷款这个行业都要求接入人行征信,可是对于一些本身属于自己权益在你不去争取的情况下,一些机构为了简化自己的业务流程和上报程序可能会造成对你的损失,坛子里老哥俗称“征信花”。
有这么一款个人信贷交易业务:根据个人信用资质情况金融机构会授信你一个循环信贷额度,在该循环额度内你可以随意借用,只要按时归还就行,可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机构会根据你每借取一笔就在人行征信上报一笔,随着你在征信上体现的其他个人消费类型账户越积越多,那你征信也就越用越花。
而出现这种情况的老哥再去办理银行的低息贷款、信用卡业务就会加大困难度。
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以下我为有同样困扰的老哥们整理一份投诉指南:
1、致电上报征信信息机构(资方)要求对循环额度或客户级/产品级进行合并上报
2、最直接整理事情原由和诉求,对拒不进行合并操作的机构,要求银保监会监督上报机构给出书面解释和理由
参考依据:《二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 个人部分 第7版》
该信息可以在国家工信部官方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因内容太多只贴出关于账户合并汇总依据内容
放贷机构对贷款的额度管理既有客户层的总额控制,又有分产品类型的条线控制,该如何报送授信协议?
参考依据:
2.贷款相关 2.1.2 征信系统采集授信协议,本质上是关注授信额度以及剩余可用额度,防范过度授信,而非授信合同本身。出于简化数据报送的考虑,没有采用“要求机构直接报送额度及剩余可用额度”的机制,而是以授信协议为载体分别采集循环额度、非循环额度,以及信贷账户与授信协议之间的对应关系,由征信系统自行计算剩余可用额度。因此如果机构对于贷款的管理有客户层的循环额度(非循环额度)控制,授信协议应该对应客户层的授信额度报送,如果两个额度都有,则报送2个授信协议。如果机构只有产品层的额度控制,则按照产品线报送授信协议。
意思就是你获取的信贷业务是机构下的某个业务循环额度则按照产品线建立账户,如果你有某个机构多个业务授信则分别开设账户报送,所以你要搞清楚的是你是在中介平台获取的额度还是在机构自有的APP上获取的
关于信贷产品循环贷款多账户要求汇总报送问题,即在机构自有的APP上获取的循环额度多次报送合并依据。
2.5关于循环贷款汇总报送2.5.1额度可循环、分借据管理的网贷产品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要合并成R1账户汇总进行报送,具体参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 个人借贷交易(二代试行)》附录E。
这里的意思是指你已经结清的存量循环贷款业务必须要按照R1账户合并汇报,对于未结清的循环贷款业务则需要用R4账户才能报送。
另外附上银保监会投诉信范文,该投诉只限于金融机构自有信贷产品APP获取的授信,而通过中介平台随机匹配的资方机构适用。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现投诉xxxxxxxxxxx涉嫌征信系统数据采集、上报不规范及要求多账户合并事宜进行推诿不处理等问题,要求xxxxxx对于个人信贷交易征信报告账户承载主体按照二代征信关于循环贷款进行汇总报送。 内容:最开始使用时间,授信多少,使用次数,上报征信次数等内容 近期本人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关于二代个人征信可以对个人借贷交易多账户上报可以要求上报机构进行汇总账户上报,并且于x年x月x日起多次致电xxxxx关于多账户上报问题按照二代征信业务规范进行合并上报进行沟通协商无果; 对此本人有以下几点疑问: 1、xxxx在沟通中指出xx笔信贷交易是属于不同产品业务,那么根据一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个人部分,xxxxx当时以什么授信方式进行的借贷业务的? 2、对于以上信贷交易业务是循环使用还是分次使用业务授信? 3、在中心组织报送时xxxxxx以什么类型建立账户的? 4、xxxxx一代征信切换二代征信报送的时候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报送? 5、根据二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个人部分第7版第二条贷款相关中第2.5条关于循环贷款汇总报送,2.5.1额度可循环,分借据管理的网贷产品要合并成R1账户汇总报送,具体参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 个人借贷交易(二代试行)》附录E,本人作为与xxxxxx之间的借贷交易征信承载主要主体是否可以要求xxxxx按照该相关规定进行汇总报送? 在此,我申请xxxx做出正式书面答复,请相关领导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注:2019年之前上报的是一代征信,2019年才开始切换二代征信,如果机构以一代征信上报二代无法汇总的理由推诿那么第四条就适用,如果多账户没有跨越一二代征信时间线就可以不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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