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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南部县某中学上高中的韩海,为了上网打游戏,趁同学不在教室的时候,他动起了邪念,偷走了同班同学刘军的银行卡,将卡中1万元现金取出,并将9800元钱转存到自己的卡中。随后,韩海将9800元现金通过网上消费的方式全部购买了网络游戏的游戏点数20余万点。
昨(6)日,记者从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韩海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6月20日早上8时许,班上其他同学都到阶梯教室上课去了,但是韩海却留在了本班教室。当时,他正在玩一种网络游戏,为了在游戏中“称王称霸”,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搞点钱,来充网络游戏的游戏点数。但由于他身上的钱不够,于是他想到了他的同班同学,同时也是他“铁哥们”的刘军。
韩海知道刘军的银行卡就放在其课桌内的黑色钱包中,而且他一直知道这张卡的密码,于是他动起了邪念。当教室里只剩他一人时,他迅速翻开了刘军的课桌柜,打开了那个黑色钱包,迅速将那张银行卡盗走。
随后,韩海来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从卡里取出了1万元现金,并将其中的9800元存进了他自己的银行卡里。之后,他将刘军的银行卡又放回了原处。当日上午9时左右,韩海就来到了南部县某网吧,用银行卡上的9800元钱,购买了网络游戏里的20余万点点数。
当天中午12时左右,刘军在取钱时,忽然发现自己的卡上余额不足,他还以为自己弄错了,便打开手机一看,手机上有3条银行发来的短信。短信显示,银行卡上被人取走了1万元。
刘军看到这一切,一下子就慌了。他家最近修房子需要用钱,6月12日,他的亲戚往卡里给他打了1万元,卡一直在他自己身上,怎么卡里的钱却被人取走了?在同学的建议下,他立即向银行营业厅里的工作人员查询,并打出清单,他发现钱是当天上午被人取走的。于是,他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民警最终将韩海抓获。案发后,韩海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他的亲戚立即向刘军赔付了1万元,希望得到谅解。同时,韩海平时在学校的表现较好,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
经审理,南部县人民法院认为,韩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同时,韩海系在校学生,家庭、学校均具管教、帮助条件,可予适用缓刑。韩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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