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信汇支付)因违反四项支付结算法律法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7,176.82元,并处以罚款6,181,128.6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4月2日。
具体违规情况如下: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2、超出核准业务类型经营支付业务 3、超出核准业务地域范围经营支付业务 4、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同时对赵玉华(时任信汇支付董事)和王春江(时任信汇支付董事兼总经理)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王春江为信汇支付的实际控制人。2019年9月10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3,831.60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0.40%股权,易联汇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信汇支付董事兼总经理王春江同时也是上市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早在今年1月份步森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因涉嫌海南易联普惠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职务侵占,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信汇支付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3000万。2013年取得由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广东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广东信汇支付牌照在2018年7月顺利续展,并增加福建省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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