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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7.9104px] 继中国银行业协会等联合公告,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后,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再次明确,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size=17.9104px]此前,5月1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抵制相关非法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公众加强不参与炒作的风险防范意识。公告一出,比特币市场价格巨幅震荡。
[size=17.9104px]此次国务院金融委的表态,可以说是在此基础上的加码。三协会只是从行业自律监管角度,要求会员不参与、不配合、不支持。而此次表态,进一步把比特币的“开采”和买卖视为打击对象,实际上可以说至少在现阶段,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非法化风险已明朗化。
[size=17.9104px]这一政策变化并不意外。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是我国近年的一个明显的工作重心。此次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还强调“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扫描预警”、对传统的证券和外汇市场、新兴的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均要加强监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不仅没有理由成为获得宽松待遇的例外之域,相反,其自身抢眼的表现正在成为金融业“坏孩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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