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当月累计可计积分(包括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及京东支付快捷支付完成的消费)金额满人民币2,888元(含),次月在“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领取优享旅途包的持卡人可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30元星巴克电子代金券一张。
1. 达标持卡人可在“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30元星巴克电子代金券一张。每位客户每月限享1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2. 本电子券有效期请以电子券二维码页面显示为准。
3. 电子券短链接将以系统短信形式自动发送至持卡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4. 持卡人可凭电子券页面所示二维码在有效期内前往中国大陆地区指定星巴克门店扫码兑换商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区域内所有门店除外),门店仅支持二维码扫描验证,数字串号无法兑换。
活动说明
活动期间,当月累计可计积分(包括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及京东支付快捷支付完成的消费)金额满人民币2,888元(含),次月在“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领取优享旅途包的持卡人可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优酷月度VIP会员。
活动对象
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简称“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简称“持卡人”)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含)
活动范围
优酷视频官方网站或应用程序(APP)
参与流程
1. 达标持卡人可在“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以9信用卡积分兑换“优酷月度VIP会员”兑换券。每位客户每月限享1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2. 兑换券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预留在汇丰中国的手机号码上。
3. 凭短信内的兑换码至优酷视频官方网站或应用程序(APP)兑换该权益。
活动细则与声明
1. 本活动仅限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持卡人”)参与。
2. 活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含)。
3. 每个自然月内可计积分消费包括支付宝、京东支付及财付通快捷支付,持卡人使用汇丰同程艺龙联名信用卡或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银联人民币卡当月累计可计积分消费需达人民币2,888元。
4. 如已发生消费最终被撤销、全额退款、部分退款或未入账,则该消费不可计入满足达标条件的消费金额中。
5. 当月消费达标后,次月可至“荟∙赏 掌中世界”权益平台领取TE别旅遇包或优享旅途包二选一。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6. 每位持卡人每自然月最多领取一次TE别旅遇包或优享旅途包。
7. 权益领取后不能退换、折抵其他货品或兑换成现金,不允许转让或售卖。
8. 以上权益在消费达标后次月内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点击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月本权益的使用。
9. 为确保本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签购单、收银小票、发票等),并在汇丰中国要求时予以提供。
10. 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有权从持卡人信用卡主卡账户直接扣除已获得礼品的等值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
1)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2)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3)对汇丰中国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4)违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内容(如适用条件、优惠标准等)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汇丰中国官方渠道公布。
12. 参加本活动,除需遵守本活动条件与细则外,还需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规定。
活动内容
尊享全年5张“全国酒店住宿红包”,总价值高达1,500元。
您可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中领取,并在同程旅游APP酒店专区使用,选择指定国内酒店并通过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支付,凭1张礼券可立减300元订单金额。
甄选境内高端酒店,任您选择。酒店品牌包括朗廷、希尔顿、凯悦、洲际、万豪、香格里拉、文华东方、悦榕庄等。
活动对象
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持卡人”)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参与流程
1. 您可以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选择“同程艺龙全国高端酒店住宿礼遇”权益,浏览权益使用规则。
2. 点击“领取”,红包将发放到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对应的的同程旅游APP账户中。
3. 通过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同程旅游APP,在“同程旅游APP”-“我的”-“红包优惠券”中查看红包。
4. 进入同程旅游APP国内酒店专区进行预订,“在星级价格”中筛选“五星/豪华”,搜索意向酒店,确定入住和退房时间,输入入住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选择“汇丰酒店住宿礼券”,确认无误后提交订单。
5. 点击“去支付”后,输入持卡人的汇丰信用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支付”,将收到是否预订成功的确认短信。若预订成功,请在预订日期抵达酒店并由本人办理入住手续。
活动细则与声明
1. 本活动适用于合法、有效地持有汇丰中国发行的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信用卡主卡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入住人(之一)须为持卡人本人,权益不可转让。
2. 持卡人在一个年费周期内最多可领取并使用5个红包。权益领取成功后,持卡人可在次日起使用预留在汇丰中国的手机号码登陆同程旅游APP,在“我的”-“红包优惠券”中查询并使用,红包有效期为领取后60天。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过期即作废。
3. 每个订单仅可使用1个红包且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301元人民币,使用1个红包可立减300元订单金额,不可多个红包叠加使用,剩余订单金额必须使用持卡人本人的汇丰同程艺龙旅行联名银联信用卡完成支付。
4. 同一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同程旅游登录账户、手机号码、终端设备等,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将被认定为同一持卡人,按活动规则中的同一持卡人处理。
5. 此红包不可兑换现金,且抵扣金额部分不提供发票。
6. 红包仅适用于酒店专区的指定酒店房型,“担保”、“到店付”及部分“代理”房型不适用。酒店名单不时变动,具体请以酒店专区显示为准。
7. 若持卡人未按约定时间入住,不退还已付款项、已抵扣红包及已使用权益次数。
8. 红包不可与同程旅行APP其他优惠同享。
9. 权益红包不得转让,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经济利益,否则汇丰中国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扣除权益或相应的现金价值。
10. 若您在酒店预订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同程艺龙客服专线电话:95711进行查询。
11. 为确保本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签购单、收银小票、发票等),并在汇丰中国要求时予以提供。
12. 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参与活动的资格、有权从持卡人信用卡主卡账户直接扣除已获得礼品的等值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
a)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b)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c)对汇丰中国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d)违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内容(如适用条件、优惠标准等)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汇丰中国官方渠道公布。
14. 参加本活动,除需遵守本活动条件与细则外,还需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