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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在一份公开通报中称,经查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环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4月22日,中创环保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9年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调减45,698.76万元和107,105.18万元,差异金额分别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115.95%和108.93%;对2019年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净利润各调减10,400.00万元,差异金额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273.42%和 372.51%,其中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二、未就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创环保《2019 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8月期间,中创环保与关联方上海将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嘉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昂”)、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5,350.49万元。2020年5月20日,中创环保在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追加确认2018年12月与上海嘉昂发生的6,396.44万元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1,746.93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中创环保未及时就相关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任代行董事会秘书王光辉,总经理、时任代行董事会秘书徐秀丽,财务总监汪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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