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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新闻,说宁波银保监局制定了《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围绕发卡、营销、额度、收费、外部合作5个重点领域,提出21条自律条款。内容十分具体,明确了单户有效发卡机构数,单次提额比例、提额时间间隔等等。但若不是有多家大媒体报道,我简直怀疑是虚假新闻,这主体不对呀!
虽然宁波是计划单列市,有独立的银保监局,但毕竟只是个地方机构。报道上的51家银行机构,一级法人的没多少。估计也就宁波银行、宁波通商银行以及地方上的农商银行,其他的都是大银行的分支机构。除了工农中建,其他商业银行的分支行对信用卡业务,是没啥发言权的。信用卡的发卡提额分期收费等等,都是总部统一制定的,分行能做的就是营销发卡和属地市场活动。再说得难听点,只有营销义务而无管理权限的分行,他又如何发表自律公约?!
而重点是,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状况也不一样。像浦发广发平安等股份制银行,已经在收缩阵线了;而国有银行财大气粗还在砸钱,工行的“爱购月月刷”、建行的“消费满额赠礼”,农行的“浓情相伴”依旧火热;而城商行农商行呢,信用卡业务还起步没几年,正打算跑马圈地呢!业务发展程度不一,如何统一政策!你们大银行起步早,已有庞大的客户群,然后大喊一声,“我们统一战线,超过7家银行不发卡”,小银行会听吗?
这事情的发展挺有趣,新闻原稿银保监会官网找不到。估计官方也认为不合适,已经撤下来了。但网络是有记忆的,百度上还有“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原文。
文稿被撤不代表观点不正确,这《讨论稿》的内容其实很中规中矩,跟我们之前接触到的信息差不多。像发卡行控制在7行或12行、提额比例不高于20%、提额间隔3个月起,有点意外的是现金分期不超过24个月而非36个月。有兴趣的朋友,可看看这篇文章,大部分内容或许就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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