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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1.
活动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起讫日,下称“活动期间”)。
2.
本活动适用于花旗信用卡(包括花旗礼程卡、花旗礼享卡、花旗轻享卡和花旗至享卡)的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3.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持卡人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绑定信用卡,经指定途径*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刷卡金礼包,且通过自助渠道办理24期及以上的单笔现金分期达标,即可获得相应刷卡金奖励,具体奖励金额以领取礼包的页面为准。
*指定途径包括如下:
- “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 [我的服务] – [我要现金] – 点击此处前往礼包领取页
- “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 [我的优惠] – [我要参加活动] – 点击此处前往礼包领取页
4.
上述“自助渠道”包括微信、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支付宝及短信渠道。持卡人需在活动期间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领取刷卡金礼包,方可获得相应奖励。
5.
活动期间一位持卡人仅可获得一次奖励,以符合条件的金额最高的一笔现金分期为准。
6.
符合活动奖励条件的客户获赠的刷卡金将于2020年10月底导入持卡人的花旗人民币信用卡主卡账户中。如未在相应时间内收到刷卡金,请持卡人于2021年1月31日前联系本行,否则将视为放弃礼品。
7.
持卡人获得的刷卡金的有效期为自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3个自然月。例如,刷卡金于2020年10月15日导入持卡人的花旗人民币信用卡主卡账户中,则持卡人需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使用该刷卡金,超过该有效期,该刷卡金将无效。
8.
获赠的刷卡金仅可用于抵扣刷卡消费,不可用于取现,不可抵扣年费、利息或获得刷卡金之前已产生的任何信用卡欠款。
9.
若持卡人撤销分期交易,或未能按期偿还分期金额或手续费,花旗银行有权利取消、撤回或要求持卡人返还相应奖励。
10.
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花旗银行信用卡相关条款和条件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退货或未入账的,则花旗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变更和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1.
花旗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或修改本活动规则、暂停或提前终止本活动,并于花旗银行官网或《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规定的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花旗信用卡持卡人留意。
12.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花旗礼赏世界积分奖励计划条款细则”、《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花旗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13.
本条款及细则所述“花旗”或“花旗银行”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信用卡”或“花旗信用卡”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的花旗礼程卡、花旗礼享卡、花旗轻享卡或花旗至享卡。
14.
若您对我们的服务及产品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通过花旗银行信用卡微信号,输入关键字"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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