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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家看个截图,是某网友的平安普惠还款计划。
他借款16.2万,分36期偿还。若每月都要还7411.85元,那总计要还26.68万。
看到这张图,有人会疑问。
怎么既有7.6%的年利率,又有1.46%的月费率。
月费率是1.46%,那年费率就17.52%。费率再折合成实际年化利率,肯定在30%以上,怎么可能只有7.6%?
我们看不懂,是因为不了解平安普惠的计费方式。
当他选择提前结清,页面显示出4块费用:
利息、服务费、保费、担保费。
这下大家都懂了吧,贷款要付的不仅仅是利息,甚至可以说利息根本不是大头。
昨天有个重磅消息,很多金融从业者都在关注。
7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31条内容,其中第13条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
看下方划线部分的内容,再对照我上面的案例,你就会知道。
这就是典型的,以保证金、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融资成本。
但凡从事金融行业的人,都知道两个关键数字:24%与36%。
简单的说,24%以内是合法的,超过36%是非法的。
而24%—36%之间就比较复杂,可还可不还,还了的追不回来,不还也没事。
还了白还,反正可以不还;收了也白收,反正不用退回去。
可很多客户都一知半解,当金融机构客服会说36%之内都合法的,他就没话说了,只能乖乖还款。
以后要记住,跟金融机构沟通时,要有理有据,特别是要引用下面这段话:
2015年8月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这次重磅的还不是36%,而是这24%。
《意见》的第13条还指出: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这句话,是全文中最惹人遐想的。
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24%。
如果还要“大幅度降低”,那将是颠覆性的举动。
我个人猜测,会降到18%。
如果只降到20%,肯定配不上“大幅度”这3个字。
网上有些说法,会调整到12%—15%。这想法固然大胆,但我觉得不切实际。
其实降到20%,很多非银行金融平台,就得关门大吉了。
要真降到12%,银行信用卡业务,全都要转型为贷款卡了。
借贷利息的上限,也不是越低越好。压得太死,市场就没活力了。
现在很多农商银行、城商银行的信用贷款,实际年化利率都在12%以上。
就连我们熟悉的微粒贷,标准费率是日利率0.05%,即月息1.5%,年化18%。
还有信用卡分期,以平安信用卡为例,账单分期的年化利率,上限都突破18%了。
如果利息低到银行都不肯借,那叫消金公司、小贷公司如何生存?
试想一下,如果18%都算高利贷,那何不搞大点,搞个36%、60%去,反正都是犯法。
这就好比,假如盗窃要判死刑,那小偷被发现后,就容易杀人放火,反正被抓都是死。
同时大家也要清楚,政策的大方向和政府的决心,不要逆势而为。
之前要银行让利1.5万亿,就是嫌银行贷款利息太高,赚得太多。
那利息更高的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花呗借呗白条,也都要配合降息让利给实体经济。
而那些搞民间借贷的,则彻底没戏了!
再回头看看我们的信用卡分期,又何尝不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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