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早上,一条来自澎湃新闻的截屏在各群中流传。未来由于天气或航路管制原因导致的航班取消、延误等航变,旅客要求非自愿签转改期的,产生的票价差,将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摊!
这条新闻出现了以后,我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恭喜前两天发出10万加公众号文章的汪女士,真是左手爱情,右手事业,公众号发文两周内就要喜提新规了!
要不说,现在这公众号真难写,稍微写一些,规则一改,又要重新更新知识结构。不过说句真心话,要不是出了南航这档子事儿,可能旅客朋友会被“卖”的更惨。 当然,这条新闻目前讲的这件事儿,目前的状态依然是意见稿,意见稿的意思就是还是在征求意见,什么时候执行还没有确定。 可以看到的是,民航局的这个意见稿是1月8日发布的消息,2月9号以前你有意见,都可以反对,毕竟是向公众征求意见的。
可惜的是,大家平常很少看民航局官网的……所以有意见也忘了提。 下面我们看一下意见稿的内容。其实引起争议的一部分,主要是在非自愿客票变更方面。
首先看看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费非自愿变更。
机组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原因导致航变或者降舱,旅客可以要求改期,这个时候是完全免费的,即使你买的折扣票,想改到后面哪一天的全价票,只要有票,也是没有问题的。 同样的,因为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变,旅客要求签转,也是可以随便签转。如果签转了以后你的全价经济舱变成了折扣仓位,还可以要求退款。嗯,可以接受。 最大的争议点在下面。因为非承运人原因,比如管制、天气等原因出现的航变,旅客如果要求客票改期,就不能改本航空公司的全价仓位了。产生差额,需要旅客本人自己承担。 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签转外航,如果产生差价,多退少补!要知道,现在的政策是全免费。
这个意见稿上面的调整,意味着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出现的航变,依然可以各种免费非自愿签转,但如果是由于国内常见的天气或者航空管制的原因出现的航变,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就像前两天出的南航第比利斯那件事儿,如果汪女士一行在意见稿成为正式文件后出行,发了十万加也没有用。改签俄航,恐怕都要补上高额的差价。
为什么这么说?我举个例子。我们还是用第比利斯举例子: 大家可以看到,4月14日的北京第比利斯机票是2986元。这篇文章是4月12日写的,那我们再看看4月12日前往第比利斯的航班要多少钱?
在这里我们预设的情况是当天出现航变,改最快过去的航班。 那南航自己的机票,临时买,要8539元。刺激,中间的差价,一个人是5000多元。
而晚一点选择第二天凌晨的票价,无论是中东航司,还是俄罗斯航空,我们看一看是多少钱。 俄航的票价高达17700元,刺激!中间的差价是14000多元,如果意见稿变成了现实,汪女士一行六个人的话,遇到天气原因航变进行签转,需要补将近9万元的差价。
现在我真心觉得当时崔经理提出的俄航方案厚道了。
不过可能也是因为这次第比利斯事件的影响,民航局相关人士在新闻中透露的口风变成了旅客和航司一人承担一半的费用。谢谢大哥,让我们一下省了一半的钱。 可以注意到新闻中的表述,从全部由旅客承担,改为差价平摊,看起来这已经是意见稿中听取部分朋友意见的结果了。注意后面的表述,下一步有可能采纳!
而当前情况下,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非自愿改签,至少还是可以免费签转前后几天的。这个意见稿一旦成为正式文件,那就只能静静的听从航空公司安排,无论去哪儿投诉,都没用。 另外,意见稿以一个章节的内容,对航班超售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话说搭乘国内航班超售被要求改下一班,我只有2007年5月份坐东航去上海的时候有过这样的经历。
当时我拿到了200元人民币的补偿(出差去开发布会PR给定的免费机票),当我到达上海和媒体老师们会和的时候,媒体老师们纷纷祝贺,并表示为什么他们没有被超售拿赔偿的机会。
写在最后
在这个4月份,无论是酒店、航空公司还是信用卡,每个圈子里面都有一些规则上的调整。其实碰到这些不可逆的调整,还是不要患得患失,研究研究如何为自己未来的出行带来保障就好。
说老实话,还是要继续强大自身啊,多赚钱就好了。当然了,这个规定的名字叫民航旅客国内运输管理规定,国内,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