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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让信用刀锋直抵"老赖"咽喉
一副手铐,让之前一直赖账不还,面对警告居然还说“我根本没欠钱”的“老赖”口风立变:“我要还钱!”
这位“老赖”之所以不再神气活现,是因为他傻眼于警告真的变成了手铐。之前,他可能还有长期养成的心理惯性:有什么了不起,谁能吓唬谁呀!这么多年了,我赖账不还,不也毫发无损,不也继续逍遥快活着,直到今日。
所以,欠人巨款不还,“老赖”倒很安然,他施施然来到法院,与法官有一句没一句地调侃着,自得于那份所谓的“从容”。说白了,他不相信法律的威力。
然而,当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依法拘留他时,“老赖”终于慌了神,脱口而出“我要还钱”!他第一次感觉到法律威严而冰冷的刀锋直抵咽喉,顿生寒意。
信用的威力,以法律惩戒的形式发挥出来,从无影无形的口头宣扬变成了真实的行动,让“老赖”们无处遁形。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只有以法律强制来增加破坏社会信用者的成本,超出其预期的收益,才能使其乖乖地守信行事。
1748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致富之路》的演说中就提出“时间就是金钱,信用就是金钱”,此后确立了信用在美国商业中的核心地位。美国有一套严密而完善的信用控制系统,当需要对某个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作出评价时,会有专门的征信公司提供相应的信息。
在美国,一个人的信用史始于他作出的第一个承诺,借贷的第一笔钱。一个人通常是通过使用信用卡、按时付账来建立信用史的。一个拥有良好信用史的人会终身受益,那么,它的反义词就是:一个破坏信用链条的人会终身后悔,哪怕他只干过那么几次。
可以这么说,“老赖”现象“风行”这么多年,在于整个大环境什么都不缺,就缺乏一副信用的手铐——对于医治以“老赖”为表征的侵犯信用症结,“医生”(公共管理者)们开出的药方应有尽有,建立信用黑名单,24小时跟踪“老赖”不准其大吃大喝……这些“药方”,不能说都不管用,但是,黑名单建立了,下一步呢?限制“老赖”高消费甚至擅自离境,他们还是不买账,行动是否要升级?
信用惩戒违诺者的威严与威力咫尺之遥,如果只有威严的架子,没有产生足够的威力,违诺者就只会把信用的威严当做笑话;法律的手铐可以打通这任督二脉,让那些“老赖”真正感受到来自信用囚牢的恐惧。
在中国,目前尚无法完全实现信用体系自动纠错,很多时候不惜要动用成本最高的信用惩戒手段——法律,动用宝贵的公共执法资源去对付“老赖”们。
既然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步,法律就不能有始无终,虎头蛇尾。法院的判决已经成文,“老赖”们还满不在乎,就请君入瓮吧——让法律的冰冷刀锋直抵“老赖”的咽喉。 我估计八成不行,至少在中国还行不通,中国各家银行的风险主要是自认倒霉,我见得多了!我也觉得很不公平,但是我仍然保持着良好的信用,我又是认为我这样做似乎太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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