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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跑路,也有穷了,就撸一把跑路的等等因素,自身构成刑法上负刑事罪的等等,在18年新法陆续出台后,只要不是重大,恶劣等原因的逾期都归于民事经济纠纷,而且真正的搞进去的,本身被抓的原因就很多,正常情况下就是民事起诉。。
而且同类判决也有,当你认为不可能的法院就判决了可能,如唯一住房不得拍卖等说法,但去查就能查到唯一住房被拍卖的还真有,虽说不算多,但也不算少的判决。。。。毕竟我不是法律资深人士,和律师,机关单位肯定不能比。。。
单说正常逾期,没钱还,本身哪怕你逾期5万以上,也不过是民事起诉,法院走一遭。。。但在逾期中你跑路了,逃避,不还钱或不存钱(或者说根本就没想还的意思等)那你本身就在作死中徘徊。。所以我都强调逾期不可怕,别去管刑法,自己逾期后努力赚钱,去还钱或存钱后一次还清,都是可以摆脱刑法的基本条件。。。
而你发的所说,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这2个人自身身上,不可能无缘无故被抓,被判刑,必定是做了什么,导致公安立案抓捕,起诉。。。。而大概率的原因估计不外乎几个,被查出在逾期前本身无工作,无收入,明知道还不起的时候使用导致逾期等,逾期后没想还钱,该潇洒过日子就潇洒,或跑路,或其他,原因太多,说不清楚。。。
我也一直强调逾期后一定要积极,哪怕你逾期的多,就不用每个月,存钱也可以,哪怕出了问题被起诉,也有底气证据证明表示自己不是逃避,不是不还,而是在存够钱后和银行协商一次还清(而且被驳回的原因其实也很明示了,不在于资料作假,而是2个当事人无一人有逾期后积极面对还钱的证据,如存钱等,所以法院看来已经属于诈骗,涉及到经济罪,达到了非法占有的原因,而且还是18年前旧法的判决,以前机关单位是偏向于银行或者说是债权人的,现在是新法,机关单位已经偏向中立,不会刻意的去偏袒一方,而是根据事态来表达走向,就像旧法银行对于将逾期人纳入被执行名单很简单,向法院起诉后就可向法院申请,除特殊原因,法院也是直接通过,新法已经不偏向银行,而是根据逾期人逾期后的状态来看是否通过,如名下有无资产,逾期后是否一直逃避不还,或有钱,有能力不还等来判定是否被纳入被执行名单等,包括查封逾期人名下资产等都不会和以前那样那么大概率通过,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每个省份的判决力度和执行力都不同,法律大方针不变,但细节会变,如有的省份强x罪最低3年,最高5年,而有的省份是最低3年,最高8年,如有的省份诈骗罪条件成立上大的方针差不多,但细节都会不一样,严厉点的涉案金额500都成立,宽松点的2000以上,甚至于成立标准上的细节都不同,除了专业人士,我这种非专业人士,只是懂一点的人除了我自己省份的,其他的省份的我不去查,都会懵圈。。。不能说万无一失,毕竟逾期人很多,但总有几个恶劣的会被做典型)。。。。
说真的,真去纠结这个真没意义,于其担惊受怕不如把重心放在工作和赚钱上,早日还清,早日解脱,如果你真能和朋友,亲戚,父母借到钱就去借,没敢坦白的就去坦白,别到真的被逼的山穷水尽了再去借钱或坦白,那时候就迟了。。。如果你真借不到钱,也坦白了家里也拿不出,那你有什么办法????只能按照可以最大解决的办法去做,你说是不是!!!
所以这些事情引以为戒即可,没必要去担惊受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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