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储户取款有派某所把关,不再担心被骗
吉林长春派某所主动给银行的储户增加了一道安全门,提供了免费的资金安保服务,享受这项服务的储户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地向媒体报告这一喜事。长春市某银行所在地的派某所帽子叔叔,不嫌麻烦,不辞辛劳,为了保护银行储户的资金不被诈骗,特意增加的这项安保服务,具体操作是,当储户到银行取钱或转账时,由派某所先审查,确定安全了再取款、转账。
帽子叔叔心思细,想得周全。对于储户取款、转账的用途会问个明白清楚,以防将钱白白扔给了诈骗分子;对于储户转账的对方账户也得细查,看看是不是诈骗分子的账户,不是才可以放心地转账。
大家看到这里,别问帽子叔叔怎么就能判断转账的账户是不是诈骗分子的?储户的钱是不是会流向诈骗分子的腰包?这就纯属想多了不是,没有金刚钻就不会揽瓷器活,帽子叔叔神勇广大,不用我们来操这份心。
况且,储户享受这项服务的门槛还很低,只要取钱或转账两万元以上,就可以得到免费的资金安保服务了。我们不是不知道,在银行那里,只有VIP才能享受好的服务,而只有存款金额高的大储户才够得上VIP。但现在,只需要区区两万元就能享受银行VIP一般的服务了,人家都做到了这份上,我们再把别人的好心当做驴肝肺,可就不厚道了。
我提议修改法律,把与银行业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原来法律规定储户有存款与取款的自由,现在改为存款自由但取款不能任性,必须经过派某所的资金安保服务之后方能取款;原来相关的行政法规中,没有授予派某所为银行储户提供此项资金安保服务的权力,现在可以加上这么一条。这样一来,储户享受资金安全服务就有了法治保障,可以长长久久了。
我的另一个主意是,立法规定免除银行对储户的违约责任。本来按约定,储户要取款时,银行应当及时办理,现在银行在前头增加了一项程序与手续,有碍储户的取款自由权利,按约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基于银行不让储户把资金转走的良苦用心,以及与派某所一起保护储户资金安全的好心,我看银行的违约责任就不要追究了,否则不利于这项免费服务工作的全面顺利实施。
据悉,除了长春市的这家银行之外,其他的银行也在这么干。想必在全国推广这项资金安保服务指日可待。到时我们储户的存款就全都稳稳当当了,诈骗分子休想再骗走一分钱。 问就是有水 发表于 2024-6-16 14:15
好一个阴阳怪气
大胆,小心跨省抓捕。
一般国外都是检测账户有风险让你取钱销户走人,我们特别特立独行,想取钱或者转账,各种卡你 支持一下 厉害了我的国 听dang话,跟dang走,做好牛马的本职工作! 0431所有银行卡必须开证明!不然办不了 uYXKuSIcXP4 发表于 2024-6-17 22:42
0431所有银行卡必须开证明!不然办不了
难怪东三省人口大量流失。 张维为:这就是东北 suiluo 发表于 2024-06-18 09:30
难怪东三省人口大量流失。
分行出事了!电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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