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shen96437610 发表于 2021-9-23 06:57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二是明确初步询价结束后如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报价平均水平的,仅需在申购前发布1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无需采取延迟申购安排。  三是对于定价不在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内的,取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出具说明的要求。  四是强化报价行为监管,进一步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报价要求,并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纳入自律监管范围。

浩浩荡荡111 发表于 2021-9-23 07:45

。。

kashen12384684 发表于 2021-9-23 07:54

学习

kashen96437610 发表于 2021-9-23 11:43

浩浩荡荡111 发表于 2021-9-23 07:45
。。

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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