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一个 发表于 2021-7-3 06:04

电动车以后不能乱停了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即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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