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格子衬衫 发表于 2021-4-7 14:20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隋唐设三省六部。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包括仆射)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官吏的考核任免,民部主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刑狱,工部主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待郎。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相用不大。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大宗曾任此限炒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事相,但后来要加”间中名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待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三省的长官均为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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