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提供灵活分期服务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行将于2020年10月20日开始提供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服务(简称“灵活分期”),关于服务内容、对象、条件及相关规则公告如下:
1.灵活分期是本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信用卡未出账单单笔消费进行分期还款,同时持卡人需支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的一项服务。
2.目前该业务可通过客服热线95395、恒丰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短信渠道办理。
3.恒丰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使用我行信用卡消费,单笔消费金额达人民币300元或以上,即可于消费成功后次日至当期账单的账单日前一日(含)申请。
4.我行仅支持人民币账户的灵活分期。此外,附属卡、鸿运白金分期信用卡及京东金融联名信用卡无法申请。
5.具体业务规则详情请您参见《恒丰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2019版)》。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5咨询。
祝您用卡愉快!
恒丰银行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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