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来了
8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简称“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个人破产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应有的救济退出机制。根据条例,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这个和我沾不上边 诺诺77 发表于 2020-8-29 22:45
这个和我沾不上边
国人一般不会首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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