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的事情
本帖最后由 kashen95702656 于 2020-8-18 20:47 编辑收到仲裁信息了,要多久才会仲裁我?法院支持仲裁吗?没钱还啊 我也想知道,今天给我发邮件了 kashen95702637 发表于 2020-08-18 20:25
我也想知道,今天给我发邮件了
我是收到的信息,说不还就仲裁我。 那你那个应该还没事,我这是仲裁委员会发的邮件 kashen95702637 发表于 2020-08-19 08:20
那你那个应该还没事,我这是仲裁委员会发的邮件
噢噢,老哥后续发展能在这里说一下吗?看看具体是什么流程 kashen95702637 发表于 2020-08-18 20:25
我也想知道,今天给我发邮件了
听说仲裁信息不能以邮件形式发,违反法规了 是网络仲裁,违反没违反咱也不知道,刚刚查了法院裁判文书网,我们这里有一个三月份的执行了,去年的都驳回了。昨天在游览器上搜,又说今年法院不受理网贷,不知道谁真谁假,文书网上也是有的执行有的驳回。弄的人心烦的很 kashen95702637 发表于 2020-08-19 09:42
是网络仲裁,违反没违反咱也不知道,刚刚查了法院裁判文书网,我们这里有一个三月份的执行了,去年的都驳回了。昨天在游览器上搜,又说今年法院不受理网贷,不知道谁真谁假 ...
驳回的文书可以借鉴一下,被起诉了,可以用这些理由应诉 kashen95702656 发表于 2020-08-19 11:23
驳回的文书可以借鉴一下,被起诉了,可以用这些理由应诉
这两天头都大了,文书我都是大概的游览。感觉有看没懂 kashen95702656 发表于 2020-08-19 11:23
驳回的文书可以借鉴一下,被起诉了,可以用这些理由应诉
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程浩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3次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8执恢5号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程浩: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程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15.3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280.43元,其中,本金4230.43元,执行费5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动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3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至此,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由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湛仲字第E00220306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kashen95702656 发表于 2020-08-19 11:23
驳回的文书可以借鉴一下,被起诉了,可以用这些理由应诉
这是我们这里三月份的一个 kashen95702656 发表于 2020-08-19 11:23
驳回的文书可以借鉴一下,被起诉了,可以用这些理由应诉
目录
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卫军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日期:2019-09-27 浏览:5次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晋08执234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籣奇。
被执行人:卫军军,男,1980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绛县。
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卫军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湛江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的(2018)湛仲字第Z003651305号裁决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经查,被执行人卫军军通过居间方于2017年7月21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年利率以及债权转让等条款,同时约定因借款协议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即以先行签订仲裁调解协议的方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签订当日双方签订了仲裁《调解协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受理,立案执行。但是,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本案中,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当天即对债权转让进行约定,同时先行签订了仲裁《调解协议》。仲裁机构在仲裁时,据此作出的仲裁裁决应认定为“先予仲裁”的情形。故,对于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执行申请,依法应予以驳回。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亚辉
审判员 张 杰
审判员 胡 玮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卫思彤 kashen95702637 发表于 2020-08-19 12:12
这是我们这里三月份的一个
大部分被驳回了,少部分执行了,而且执行的都是上海和北京的法院,其他地区的都基本上都驳回了。反正自己留好证据,咨询律师,基本上不会被执行。 我看了很多,仲裁都被驳回了。执行还钱的都通过了,不过还钱都是按照年利率24%算的,多出的逾期的都不算,24%和60%以上,他们肯定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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