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食吾频道 发表于 2020-6-3 12:21

总共借了25000元,共需还37000多,九出十三归都不止,这是高利贷中的霸主!报警吧!

rzkj 发表于 2020-6-3 12:22

钱站的贷款和美国种族歧视有什么区别

kashen95440468 发表于 2020-6-3 12:25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12:26

本是后山人 发表于 2020-6-3 12:19
所以从钱站借的钱,费用很复杂,钱站好像是在石景山的,我问过当地的金融办,他们也没办法。爱钱进在东城 ...

之前想着是先拖着,拖久了,对方就会来谈协商的问题,争取本金结清,或者少付点利息清了就完事。
现在肯定是被这些东西,弄的大数据出问题,该死的银行还参考这些因素,加上最近这又开始上征信,连锁反应后面很难办。

要不然我也不急,但建行和招行已经出状况了,不得不提上日程处理了。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12:28

日落映染天际 发表于 2020-6-3 11:35
看你的意思是想还?那就主动协商。能减免。像我就不可能惯着谢臭毛病。自己崛起征信就会一文不值。

之前协商过,不同意。
就拖着了。

想拖着久了,会同意来协商,争取本金销账,或者少付点利息处理掉。

现在这些个货,开始在征信等方面搞事,银行接连开始出问题了,和这些肯定有关联。

只为妳而来 发表于 2020-6-3 12:38

看了无数例子了,感觉钱站后台很厉害啊!!!可惜,不能像老美一样,反。。抗

kashen95318367 发表于 2020-6-3 12:51

后台再厉害 老子不要征信了 他能比银行牛逼吗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12:51

本帖最后由 WeiJihe 于 2020-6-3 12:58 编辑

本是后山人 发表于 2020-6-3 12:19
所以从钱站借的钱,费用很复杂,钱站好像是在石景山的,我问过当地的金融办,他们也没办法。爱钱进在东城 ...
从法律层面上讲的话。
出借人是自然人,借款人是自然人,丙方也就是居间方,算是机构,但并没有投入资金,只是个平台方。


出借人有三个,显示总共借了8000本金,其中一个就5550,剩下两个人是2450,但实际收到的只有5000。


这算是出借人实际支付了8000的本金锁在了爱钱进,出借人要以这个金额维权?

还是说出借人总共支付了5000本金锁在了爱钱进,但现在还进去的钱,一毛钱都没有给出借人,全被平台给扣了?


单纯就合同来讲,我理解的意思是说,乙方找甲方那三个自然人借了钱,爱钱进公司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相当于个中介,在借贷双方约定的本金和利息之外,又收取了几百块钱服务费,包括帮助出借方进行催收等工作。


但现在已经还进去的钱,没有办法显示,是还到了甲方,还是哪里,就是两个机构,还都是第三方支付平台。

没办法证明,已经还了甲方的钱。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13:02

本帖最后由 WeiJihe 于 2020-6-3 13:06 编辑

kashen95318367 发表于 2020-6-3 12:51
后台再厉害 老子不要征信了 他能比银行牛逼吗
并不是那么简单。
银行才不会管那些事,只会管自己的事,只要发现有其他地方有逾期或风险了,就会采取措施对持卡人或借款人下手,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而且越是这种不正规的贷款,越容易出事,会让银行看到更加不好的信息,也就是只有信用不佳,或者叫资质不够好的,才会去申请这些高息贷款,风控会升级的。

虽然银行可能主要参考是人行征信,也有自己的大数据系统,以前估计是不那么重视,现在都搞上去了,自然会引起重视。

放弃征信的话,现实条件不是个好的选择,还是不能破罐子破摔。

kashen93135025 发表于 2020-6-3 13:08

日落映染天际 发表于 2020-6-3 13:19

WeiJihe 发表于 2020-06-03 12:28
之前协商过,不同意。就拖着了。想拖着久了,会同意来协商,争取本金销账,或者少付点利息处理掉。现在这些个货,开始在征信等方面搞事,银行接连开始出问题了,和 ...

现在好协商。合规了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16:11

kashen94763506 发表于 2020-6-3 12:38
看了无数例子了,感觉钱站后台很厉害啊!!!可惜,不能像老美一样,反。。抗

刚咨询了法律方面的朋友。
这种情况,他们也没有好的办法,如果起诉的话,周期很长,期间还是逾期,上不上征信等后果一类的,暂时也避免不了。

给了两个意见:

第一个就是先看看能不能协商,如果能协商处理掉那就完事。

第二个就是协商不成立,那只能去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带上打印出来的相关的合同,到账还款记录等等证据资料,请他们帮忙给看看怎么处理。


没有什么好办法。


kashen07392721 发表于 2020-6-3 18:04

怕个卵子,不可协商本金的统统不还,征信算个锤子,全款一样买车买房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21:54

合同本身包括了《借款协议》、另外还附带了《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补充协议1&2、《偿付责任计划标准条款》。

理了一下合同,大致上是以下这些问题,几乎全都是坑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条款,且需要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


1、《借款协议》第1条,合同甲方是自然人出借,上面的借款本金和实际到帐本金、利息完全不符。

2、《借款协议》第1条,合同本体的意思是甲方出借给乙方,丙方提供信息服务(也就是中介)。

3、《借款协议》第2条,甲乙双方通过爱钱进网站分别进行投资和借款,并分别开立存管账户,如果这个钱存到了存管账户,产生的利息要归丙方所有。

4、《借款协议》第2.5条,出借款项到了乙方的存管账户,不管乙方是否进行提现操作,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债权效力。

5、《借款协议》第4条,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咨信评估和撮合服务,收取服务费,我这个合同是写的200多元(以合同第1条写的8000本金计算的)。

6、《借款协议》第5.3条第(3)项,服务方有权在为维护包括甲方在内的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乙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存在欺诈的情形下,将乙方的个人资料信息及具体违约、欺诈情形披露给出借人、录入黑名单系统、提供给第三方贷后管理机构或者向乙方联系人以及社会公众发布。

7、《借款协议》第6.3.1条,丙方不为甲乙双方提供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保证,丙方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及法律责任。

8、《借款协议》第10.2条,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任何争议,任何一方需要按照第(2)项方式予以解决,且争议解决期间,还要继续履行协议。

9、《借款协议》第10.2条第(2)项,发生争议,要通过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有有效的网络仲裁规则进行网络仲裁并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1条,合同主体变成了甲方(借款人,也就是自己),乙方是会牛科技,丙方是凡普金科。

11、《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1条,甲方通过乙方服务端提出借款需求,又由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提供初审评估,然后推介给服务方以匹配出借人,并签订《借款协议》。

12、《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3条,甲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分期支付,其中首期要支付300多,后期每期8元。

13、《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4.3.1条,甲方不可撤销的同意,首期服务费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出借人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当日起,从甲方银行账户中划扣,并支付给服务方。

14、《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7.3条,违约时的罚息,每日按照剩余应还款项的0.05%计算,直至还清,如果连续逾期,每期单独计算罚息,周期为上一个还款日的次日开始。 第7.4条,违约金按照当期应还款额的5%计算,低于100元的,要按100元计算,每期单独计算,直至结清。

15、《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7.5条,直至甲方还清全部费用前,罚息和违约金不停止。

16、《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第10条,甲方授权服务方向包括人行征信在内的机构报送资料。

17、《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甲方(即借款人)不可撤销的同意,如甲方任何一期发生逾期,且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授权服务方以分期还款形式在【大眼象商城】购买【老友计划升级保全服务】。服务方有权自主决定代表甲方完成上述购买行为。

18、《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六条,补充协议和之前的协议有不同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9、《偿付责任计划标准条款》第三条,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在还款日前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由担保公司在还款日后90个自然日内使用责任金账户内咨询代借款人偿付未支付的本息。

20、担保公司是深圳市源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1、《偿付责任计划标准条款》附件明细表,上面写的是借款本金8000元,其中担保公司收取了甲方第1期2422.76,后5期共265.08元。

WeiJihe 发表于 2020-6-3 22:36

总结了一下,里面涉及了出借方、借款方、撮合方、平台方、服务方、担保方。

处处对借款人和出借人不利。

你不管112233 发表于 2020-6-3 23:30

吃土只是暂时的 发表于 2020-06-03 11:41
一般36%很难协商 除非逾期,24以内收法律保护,24-36可以协商,但是看你本事了

民法典一实施只保护24以内,24以上都定义为高利贷

你不管112233 发表于 2020-6-3 23:31

WeiJihe 发表于 2020-06-03 22:36
总结了一下,里面涉及了出借方、借款方、撮合方、平台方、服务方、担保方。处处对借款人和出借人不利。

是的,但是民法典一实施只保护24以内,高出24都是高利贷

你不管112233 发表于 2020-6-3 23:34

你我贷可以xieshang。你先去深圳信访举报一波。你我贷我协商过的

吃土只是暂时的 发表于 2020-6-4 07:24

你不管112233 发表于 2020-06-03 23:30
民法典一实施只保护24以内,24以上都定义为高利贷

不是 是法律只保护24内,24-36%可以协商,如果你签约确认,基本没戏,如果可以证明你被误导,可以协商,高于36%才是高利贷,不是高于24就是高利贷

你不管112233 发表于 2020-6-4 08:19

吃土只是暂时的 发表于 2020-06-04 07:24
不是 是法律只保护24内,24-36%可以协商,如果你签约确认,基本没戏,如果可以证明你被误导,可以协商,高于36%才是高利贷,不是高于24就是高利贷 ...

不是,你说的是现在的法律,我说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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