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对央行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
7月31日,央行刚刚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中可以看到,央行的态度:
一、银行的利益受到冲击必须施救;
二、第三方支付免手续费老百姓受益这是不允许的;
三、沉淀资金必须进入银行;
四、使用支付宝过于方便必须杜绝;
五、银行倒闭最高赔偿50w,支付宝遭窃可获赔100w,支付宝凌驾于银行之上必须扼制;
六、购买大件贵重物品5000元以上的,一次支付过于简单,应当分两次支付,必须脱掉“裤子”才允许“放屁”。
七、银行规定“离柜概不负责”,支付宝没有这样的规定,对银行业务构成威胁。
八、大概法律以后可以规定:个人财产归法律保护,但我们不保护你的财产支配权。1 、你的钱放哪,我说了才算。2 、你的钱怎么花,我说了才算。3 、此政策真能出来,和防火长城一样反人类
很想问一句,央行有什么权利,无故限制,我对个人财产的支配权?
央行有什么权利,无故限制,我对个人财产的支配权? 央行规定是开历史倒车,保护银行利益 就是乱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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