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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当前个人信息是你的个人信息,她爱信不信,是她的问题。你只要保证当初申卡时候的资料都是真实的,那就没问题。她可以出钱出力调查你的经济情况,那是她的事情,你没有义务告知她当前的太具体情况。
你和招行是有合同的,合同上已经记载了你的一些必须的个人信息,超出这个合同上面记录的信息,那就不是由你必须提供的,你说的越多,对你没有什么大帮助,而且说的时候有的句子不太精确,反而后续被抓住,盯着你的一些话说你欺诈银行。
你只能根据你当前的真实情况,比如下岗了,那去劳动局社保局开具好失业证明,比如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就去医院开好。去居委会开经济困难说明也行。你只要申明你,当前属于无收入或者低收入,支出又多,造成短期经济能力恶化,还不上就行了。至于她相信不相信,是她的问题,你手头留着相关部门的证明就行。
她思考的重点只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假设要起诉,通过法院判了,你究竟每个月能还多少钱。第二,你目前为止有没提供虚假资料。如果她分析下来,即使让法院判了,你名下没资产,收入也确实不稳定或者偏低或者无收入,法院无法执行,会终本,而且还无法把你列入限高。那她去法院起诉有何意义,还不如协商时候,让你每个月掏点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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