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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今天发布了一个重磅通知:
《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虽然这个新政要2017年1月1日起才施行,
但是卡友们都疯了你知道么?
占银行的便宜,必须先人一步!
这个通知都包含了什么?
看我给您慢慢道来!!!!
{:soso__6236112034290849730_2:}四大红利必须先说!
1下调透支利率
原政:透支日利率万分之5
新政:透支日利率上限万分之5,下限万分之3.5,银行可自由定透支利率
解读:新政降低了透支日利率,减少了可有的负担,将信用卡透支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一起下调,大力鼓励消费!
2不限免息期和最低还款额
原政: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新政: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银行自己设计
解读:这两个指标是信用卡产品的核心指标,放开后可以期待发卡机构自由竞争,推出大于60天最长免息期和不同最低还款金额设计的信用卡了。此条新政支持发卡机构做更多信用卡产品创新,从而摆脱信用卡产品过于雷同的局面,既更好的服务持卡人,又能帮助发卡机构获得额外收入。
3 免收超限费,更名滞纳金
原政:收滞纳金、超限费,各种服务费计息
新政:免收超限费,滞纳金更名违约金,且违约金和各种服务费不得计息
解读:新政免收超限费可以鼓励持卡人更多超限消费,滞纳金更名比较人性化。违约金和各种服务费(年费、货币服务费、取现费)等免息大大有助于降低持卡人利息负担。
4 放宽ATM取现金额
原政:ATM取现每日每卡2000元
新政:ATM取现每日每卡10000元
解读:新政鼓励ATM取现,原来的2000元限制实在太低了,紧急时候经常需要多卡取现,非常不便。
{:soso__1039173773029404865_2:}五大业务规定值得研究!
新政对发卡机构在交易信息、信息披露、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利率信息报送、信用卡业务自律上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或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保存证据,鼓励发卡机构通过保险和计提基金,向持卡人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soso__3110130392203091378_3:}想象空间脑补起来!
1999年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使用了“发卡银行”共58次,并明确指出银行卡由商业银行发行。而本次新政中并没有使用“发卡银行”字眼,反而使用了“发卡机构”共17次,给未来其他非银行机构发行信用卡留下足够政策想象空间。
{:soso__3590065201585004948_4:}最后陈词!
本次新政给信用卡“发卡机构”留下了充足的政策空间、给信用卡产品创新放宽了限制、给持卡人带来了诸多优惠,答记者问中甚至明确提出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目标,相信信用卡在未来鼓励消费、扩大内需方面能起到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好贴。。收藏。。。多谢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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