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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保理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兴业银行官网介绍,所谓保理业务,即以企业转让应收账款为前提,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融资等一系列供应链金融服务。由于具有无需担保、融资费用相对较低、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机会成本等优势,被普遍认为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渠道。
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加大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力度,商业保理业务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超过1.2万家。众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也纷纷涉足保理业务,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业务行为需进一步规范,2019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另一方面风险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尚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兴业银行创新推出了“U+保理”业务,由兴业银行与企业集团内具有商业保理业务资质和牌照的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等基于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收益共享理念,采用定制模式为企业集团上游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加大融合创新,强化科技赋能,依托供应链、建立信用链、疏通融资链,共同构建产融合作新模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U+保理”业务根据联合保理商参与方式的不同分为正向联合保理业务和反向联合保理业务,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融资比例最高可达100%。
此外,近期,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督查检查发现,平安普惠与兴业银行合作发放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
经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与兴业银行合作开展普惠型贷款业务时,强制捆绑销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证保险,未提供其他增信方式或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供客户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兴业银行依赖第三方合作渠道获客,忽略对合作方收费情况及综合融资成本的评估。兴业银行提供全部贷款资金,贷款年利率为6.32%—7.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9%贷款金额的履约保证责任,名义月保费率为0.12%;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获客和不良贷款催收,以及承担1%贷款金额的连带担保,名义月担保费率为0.33%,名义月服务费率为0.09%—0.65%。
例如,某客户2019年5月贷款本金为382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7.6%,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兴业银行预计收取贷款利息46.40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收取保险费16.34万元,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收取担保费4538元和服务费81.14万元,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达22.16%。其中,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占综合融资成本的5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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