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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贷款相关服务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情况介绍反映,您在花明签订了一份或多份信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您的贷款已严重逾期,经贷款人多次催缴,您仍未偿还欠款。截至2023年12月21日,应还金额共计33945.41元。
为了依法保障货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您的法律责任进步扩大,也为避免您在货款人系统中或
者相关信用服务机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继续恶化,本
律师诚望您收悉本函件后,能充分予以重视。请您于收启本面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全部欠款足额存入合同
签约的支付宝账户内,如有延误,贷款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且不再
另行通知您。前述法律行动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并且相关成本将由您承担,请您务必重视!
特此函告,望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遭讼累!
如您已经还款,请无须理会本函。如对欠款有疑问,请联系:
律所电话:021-68773320;协商还款回电:4008686555;官方客服热线:951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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