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公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印发)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本行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账户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开户服务。企业申请在我行开立账户,可通过“恒丰银行”微信公众号、恒丰银行手机银行App、恒丰银行官网(http://www.hfbank.com.cn)等渠道申请预约。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申请客户开展尽职调查,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或开户许可证,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二、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符合国家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库入库企业判定标准的新设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提供简易开户服务,为结算需求单一、提供材料有限的小微企业快速开立功能相对简单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小微企业简易开户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小微企业简易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网银等非柜面支付功能,税款、社保等代扣代缴业务以及水、电、燃气、暖气、通信等公共事业缴费除外;小微企业需配合我行在开立结算账户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以便我行及时调整账户功能、资金额度,确保满足小微企业经营需求;对于超过规定期限尚未配合完成尽职调查,或拒绝补充完成后续客户身份核实的小微企业,我行将对账户采取控制措施。 三、资费标准 我行暂免收取开户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以我行官网公示的服务资费为准,查找途径:我行官网首页-便捷服务-服务资费。 四、开户流程 五、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企业账户开立条件的客户,我行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账户开立相关手续;小微企业申请开立简易账户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开立相关手续。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暂不符合开立条件,需要客户更新、补充资料或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我行办理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95395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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