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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花旗个人信用卡客户: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针对《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以下 简称“《领用合约》”)的内容进行了如下修改,从而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卡的用途。
《领用合约》中“三. 信用卡的使用” 第 13 条增加如下内容:
13. 您了解,个人信用卡透支(包含信用卡项下的分期产品)应当用于个人消费领域,不得进行虚假交易、套现或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不论自住的或是投资的,包含但不限于商户代码为房地产类别项下的交易)、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如使用我行信用卡进行正常消费领域之外的交易,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且我行将对卡片或账户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止付、暂停您使用信用卡或有关服务、调整信用额度、禁止提额、设置或调整交易限额、终止已分期的交易、终止信用卡账户、要求立即全额还款或将影响持卡人积分兑换。您须保留与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发票等原始交易凭证,且银行保留要求您随时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的权利。
更新后的《领用合约》将自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您可在我行网站(www.citibank.com.cn)参阅全文内容。
如果您对本次调整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拨打花旗 24 小时服务热线 400-821-1880 或 800-830-1880(限中国大陆固话拨打),境外请拨打(+86)-(20)-3880-1267。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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