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银行成为2020年以来第二家被暂停业务的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对宁波银行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及发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宁波银行存在的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2020年以来,宁波银行包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远低于上市后合理估值,承销费收入不足以弥补包销账户损失,相关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开展询价等工作。
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宁波银行作为簿记管理人,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中,未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及自身的内部制度执行相关程序,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均未开展询价工作,且均未与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确认书。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宁波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个月,暂停业务期间,宁波银行不得担任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