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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航空公司已经更新了许多政策,吸烟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已经几乎没有航班允许乘客在飞机上吸烟了。不过显然,航空公司并未对飞行员全面禁烟。这一情况,将从2019年发生改变。
2018年7月10日,国航737-5851号机执行CA106香港至大连航班,机组在广州区域上空误把空调组件关闭,导致座舱高度告警,机组按紧急释压程序处理,释放了客舱的氧气面罩。在下降到3000米后,机组发现问题不对,恢复了空调组件。
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副驾驶因吸电子烟,为防止烟雾烟味弥漫到客舱,在未通知机长的情况下,实际上想关循环风扇,错误地关闭了相邻空调组件,导致客舱氧气不足,客舱高度告警。
2019年1月23日,民航局向各航空公司下发《关于驾驶舱内全面禁止吸烟的通知》,要求驾驶舱内全面禁止吸烟的规定提前实施,并建议各航司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在最新的《通知》中,民航局要求从即日(文件印发日为1月22日)起,CCAR-121-R5第121.597条禁止吸烟的规定正式实施,运行各阶段中在驾驶舱内全面禁止吸烟,其中也包括电子烟。而CCAR-121-R5其余条款的过渡期规定不变。
之所以要提前实施R5中的禁烟规定,与驾驶舱抽烟已经多次导致安全隐患不无关系,过去半年已经在山航和国航发生两起。
一直以来,商家都以电子烟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大肆推广,甚至在产品介绍中,打着“戒烟神器”“清肺”等旗号。殊不知,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迄今为止,国内外均没有系统的电子烟安全性评估资料,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电子烟会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哪些潜在风险。
实验表明,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除尼古丁以外,还可能把其他多种未发现的有毒化合物吸入体内。与此同时,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同样可能危及健康。电子烟也会向室内释放可吸入的液体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质。
由于电子烟不会产生烟雾,所以就更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安全、健康的错误认知。此外,《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制定在运行各阶段中驾驶舱内禁 烟的规定,并在手册中明确处罚措施。民航局建议的处罚措施如下:对于首次在驾驶舱内违规吸烟的机组人员,处以暂停运行12个日历月的处罚;对于再次在驾驶舱内违规吸烟的机组人员,处以暂停运行36个日历月的处罚。
对于在飞机上吸烟并引发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加重处罚并记录在飞行员个人技术档案的惩罚记录中。对于未对驾驶舱内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其他飞行机组成员,处以暂停运行6个日历月的处罚。
因此,最新《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应根据要求尽快完成手册相关内容的修订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向所属合格证管理局提交修订申请。各地区管理局应在收到修订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册修订的批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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