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bankofshanghai.com/zh/xyk/xyk_ywdt/28477.shtml 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30日(核卡时间) 活动对象: 首次成功申请并核发上海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 活动形式: 首次成功申请并核发上海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刷卡赢取最高10.6万积分奖励啦! 活动一:消费满118元,获赠36000积分 活动期间,新客户(少数申请特殊卡产品的新客户除外)于核卡日后的60日内,刷卡消费一笔金额满118元的交易(仅为计积分交易和预借现金交易),即可获赠36000积分。 活动二:首次签约电子账单,享20000积分 活动期间,新客户截止6月底首次签约电子账单、取消纸质账单,消费(消费、预借现金、网上交易)任意金额一笔,即可获赠20000分。 活动三:预借现金享5倍积分奖励 活动期间,新客户于核卡日后的60日内,人民币预借现金(溢缴款取现除外)可享预借现金交易本金的5倍积分奖励,累计上限5万积分。 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以客户实际核卡日期为准。“核卡日”是指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中记录的发卡日期。 2、本活动仅限于活动期间首次成功申请上海银行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不适用于活动开始前已持有或曾注销上海银行信用卡各卡产品主卡的持卡人,其中,“活动一”畅行卡、彩贝卡、白金卡及以上层级卡产品不参加本次活动(淘宝白金卡可参与),且客户卡片账户状态正常。 3、活动交易类型及交易时间: “活动一”消费类型为计积分交易(其中购房、购车等批发类交易、不计积分的网上交易、公立医院、初级和中等公立学校、公立大专院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罚款、保释金、纳税、使领馆收费、**服务、法庭费用及其他上海银行规定的交易类型除外)和预借现金交易。 “活动二”消费类型为我行消费、预借现金、网上交易(不含IC卡圈存交易)。 “活动三”消费类型为人民币预借现金交易,且该笔预借现金交易需产生取现手续费或利息才能计入。 以上每项活动,交易统计日期均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入账日期为准,美元交易按1:6.2计算,附属卡交易合并计入主卡账户。 4、若新客户同时申请多张上海银行信用卡主卡,则以最先核准的卡片核卡日期为活动起始时间,客户需于首卡核卡后规定活动时间内符合活动条件。 5、符合每项活动奖励条件的新客户每人限获奖励积分1次,三个活动获赠积分可同享,其中“活动二”不与同期推出的“申请电子账单,送20000积分”活动共享。 6、活动期间每月满足条件的客户,奖励积分将于2个月内记入信用卡账户。(例如:客户4月满足活动奖励积分,奖励积分预计将于6月底前导入) 8、奖励积分所兑礼品请以实物为准,不得折现,任何有关活动礼品及其服务之责任,由相关供应商或配送商负责。 7、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