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情特别好,因为三个月来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难事解决了,虽然解决的很辛苦。一边看亚洲杯一边给大家讲讲,或许可以给大家解决类似问题的启发。
问世间甚么最难缠,答曰债务难缠,比小鬼还难缠。
我就遇到一次,还是和老同学的债务。
4月10号,接到十年未联络的老同学的短信,说要借钱。当时我很意外,也很为难,意外的是十年未联系了,一开口就借钱;为难的是我的房子刚刚装修完,也借了一屁股债,也没钱。本来想回绝,但他说是很急要堵公司的帐云云,希望一定帮忙,并说下周就可以还上。说来也巧,那天刚发薪水,卡上有点银子,经不住他的哀求,再说同窗之情还是要考虑的,一辈同学八辈亲嘛,所以还是决定把钱借他一下,所以当天下午就打他卡上去了。
结果大家能预料到,一周过去了,没消息,两周也没有,后来多次短信,打电话,总是说明天,明天,明天也没有个确切日期,我是看到希望又失望,周而复始。期间太痛苦了,钱随不多,两K,但是不是那么一回事啊..拿现在的话说:一年的车保啊...关键你不给确切的日期算怎么回事?
后来想算了,就当是被骗子骗走了。但是那种感觉真是跟吃了苍蝇差不多。
再后来又要了几次后,彻底失望了。我想我必须采取措施。
后来,民生金卡来了,发现竟然还有律师服务。就打电话过去咨询,律师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我说我只有一个短信借条,还有催款的一些短信,打款的时候机子没出单据。律师说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的,但也要其他证据支持。
我决定走法律途径,开始整理证据。不是要其他证据么,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做了录音。
后来我很为难,毕竟是同学,我没办法起诉同学。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决定在起诉前,先要跟他把这层关系去掉,至少在名义上。
我写了一份声明和一封信,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发表到我们的同学录上,为我下一步的法律进程打基础。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个 人 声 明
各位WW二中XX级高一(1)班同学,本人AAA,今天在在此:Chinaren 同学录班级主页,发布个人声明:
本人AAA,从即日起,与BB被迫解除同学关系.本人将不会与其共同参加以同学关系而组织的任何活动.特此声明.
对于此次声明的理由本人做出如下解释及说明:
摘要:
本人与BB之间产生经济(债务)纠纷,本人在追讨债务的过程中,因其行为及追讨结果未能达到预期.经过反复思量,本人被迫做出发表上述声明的决定.
解释及说明:
.本人2007年4月10日,接到BB电话及短信,内容为向本人借钱2000元,
本人因当时因家庭事物(买房装修等),在经济上也稍嫌拮据,但最终还是决定在同学关系的基础上,同意借款.并在收到其使用手机短信发过来的借条(标明借款时间:2007/4/10,借款人:BB,借款数额:2000元整,被借款人:AAA;归还日期:2007年4/10日次周[4/16~4/22])后,本人通过农业银行,在当日下午5点十分左右,将2000元人民币汇入其提供的农业银行账户(账户名:BB,账户首6位号码:622848,
账户末4位号码:XXXX).随后收到其确认已经到账的短信.
此后,BB并未在约定还款时间将借款还回此后,.本人多次通过短信进行进行追讨,但其总是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方式为:上午推下午,今天推明天(全部有短信为证),推诿十几次,没有实现任何承诺.本人对其这种非诚信的做法深感失望,并对靠自己本人讨回欠款失去信心.所以本人已经告知其本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本人的合法私人财物.并依据本人不与同学关系的人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则,明确告知首先要与其解除同学关系.BB在得到通告后,先后几次承诺还款日期后继续爽约,本人也依据其声称的各种困难,先后三次主动延后还款及发表声明的期限,最终本人将最后期限定为2007年7月10日,距借款3个月整,亦得到其认可.若在7月10日24:00BB无法将欠本人的2000元还回.本人将于7月10号后的任何一天发表与其解除同学关系的声明,此后或将诉诸法律,解决纠纷.
特此解释及说明如上.
附加声明:
一 本人保留将声明中描述的纠纷诉诸法律的权利.
二 本人有可能将本声明的文字,图象,网页,源文件以及纸本档等作证据保全处理,若涉及到各位同学的名字,代号还请予以谅解.
三 本声明撰写时间为2007年7月5日,本人承诺在发布之前,已经将此声明的全文(各个章节及附件),请求当事人收阅(会主动询问其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但本人无法左右其个人意愿,故无法保证其确实收阅.
四:发布此声明后恕不接受任何人的斡旋,以尊重声明的法律效应;即便是BB本人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状况下,是否将欠款还于本人,本人亦无法改变本声明之后的事实.对此,本人深感痛心,并深表遗憾.
五.本人保留在本人认为需要的状况下,将该声明以及声明中涉及的纠纷的细节(包括本人舆当事人的电话,短信的内容)在本网站,以及其他网站批露的权利,前提是不透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包含当事人的姓名).
六:本人承诺各位WW二中XX级高一(1)班同学有知情权.
七:本声明全文(包含附件)有纸本档存档,有可能因标点符号,个别字体等等原因,二者不符,但本人承诺二者文意完全相同,并且以Chinaren本网页上发布的为准.
七:本人承担本声名发布后的所有的包含法律上的后果.
声明人: AAA
2007年7月11日
附件:
致WW二中XX级高一(1)班全班同学的一封信
各位老同学:
多年不见,大家好.我现在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写下这封信,很抱歉让大家的心情也变得不好起来. 从XX年到今天,我们共度了三年美好的时光之后,各奔前程也有整整十年.这十年来,我们逐渐成长,逐渐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无论是在事业还是家庭,相信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个时候可能很多热心的同学正准备在毕业十年之际,把在全国各地的同学召集起来进行有意义的聚会,重温三年的同窗手足情.而此时我做的,却只能让大家感觉意外舆伤心..再次跟大家说声对不起.有机会的话,我定会补偿大家.
记得我们那时是多么美好的时光,虽然升学的压力那么大,可我们在一起的生活还是那么多姿多彩,现在追忆起来还是那么怀念.记得我跟所有的同学关系都是和谐融洽.BB当然也不例外,甚至加上其他几个当时比较顽皮的男生,我们是玩的最好的.
同学情谊应该就象佳酿一样,越陈越香,即便是十几年不见面,我相信见了面依旧会相拥在一起.为什么今天我会这样做,我为什么置十几年的同窗情不顾?
钱对我来说就那么重要吗?
这些天我也在矛盾中苦苦挣扎,这件事情究竟要往何处去?我要不要这样做?这样做我会得到什么我会失去什么?
早就知道同学间的债务比小鬼难缠,我想应该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人总有经济上无法周转的时候.同学间互相拉扯一把,是应该的.我现在在读公司出资培养的交大工程硕士,也有一帮同学,前年买房开始月供,去年十一月份开始装修,乱七八糟花了8万多,其中3万多是我十几个同学赞助的,当时他们也是二话没说把钱拿出来,我把借条一打就好了.当时我自己约定的时间是半年内,到今年的7月底全部还清.期间,没有一个同学向我提及这件事情.而我也在在这半年内.陆续将钱还给他们.目前也仅剩一笔3000块的.待10號發工資後我的債務回全清.這些同學大部分也已經有月供在身,也面臨裝修.但是卻能夠如此慷慨解囊,真是另我感動不已.所以在我的同學面臨困難的時候,我想我也不應該袖手旁觀..
所以4月10號接到BB的短信及電話後,我在簡述了目前的困難,但其執意請求幫忙時,我甚至未到下班時間,就跑出去給他匯了钱.在这一点,我并未后悔,并为自己这样做感到欣慰.同学就是同学,即便10年20年不见面,不联络,同学的情谊是不容改变的.
但随之而来的困扰是我未曾预料的.约定日期很快过去,那笔钱使用来还给我的同学的.我只能善意提醒,每次答复也总是信誓旦旦: 下午;明天;过会就去;一定.
开始我是非常信任的,总是耐心等候,等不到再去一个短信询问.又是同样的承诺…
经历过相同的希望及失望后,被欺骗的感觉涌上心头.随之而来的不是愤怒,而是伤心,有几天真的很难过.最信任的同学竟然这样没有诚信..但同学就是同学,人这辈子撑死才有三百个同学,能怎么办?..如果真的有困难,你可以约定一个都认为合理的日期,推来推去有意思吗?后来发过一个短信:有困难可以说明,大不了钱我不要了. 得到的回复又是,不好意思,马上还,一定.
此后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再去催促,却也见不到任何回应.
随着时间推移,我开始重新审视这件事情.在这个越来越需要诚信的社会,为什么这种事情还是有那么大的市场?碍于情面?
没有诚信支撑的同窗情是变质的,一文不值的.或者已经不能够称为同窗情了,只能让人无止境的反感与厌恶.我无法容忍这种亵渎,这是对纯洁的同学关系的污染,甚至是诈骗,是违法的.
我也必须维护我本身的权益.2000块才多少钱?但却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非偷非盗非抢亦非骗,为什么平白无辜让我损失?我真的想不通,有时还想,被骗了到还好.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如何是好?
我决定诉讼.我的证据全部保留,而且非常充分.但我无法面对将同学诉上法庭的事实.各位同学,你们可以体会到这种痛苦么?13年前同窗,13年后真的难道法庭相见?这就是我为什么这样做,这是我的原则.
但是我必须选择这样,维护我自己,更维护纯洁的同学之情.声明中我用了”被迫”两个字,却也无法描述我做出这个抉择的艰难.在这里,我书一封长信给大家,不求各位理解,但求各位原谅...日后相聚,我恐难有面对大家的勇气了..
另外,事情已经至此,我希望这个事情可以尽快结束,我也是一万个不愿意再有法律的角色在里面..
此致
你们的同学:AAA
200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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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后,我又打电话给民生律师,告诉他我的声明,并询问是否合法,答案是肯定的。
然后我郑重通知他,如果再不还钱,我可能会在与其解除同学关系后正式付诸法律。证据很全,一切合法。
开始他不信,后来我把声明发给他。这下急了,说承诺的日期一定还。其实我已经不报希望。果然,10下午,推脱短信又过来了,说我再给你写个书面借条你起诉我就好,不要在同学录上声明。我很坚决的拒绝。后来说有种种困难,说16号早上8点半,在不还无话可说。我很痛苦的说服自己给他最后一个机会。并开始有沉重的压力,自己把自己逼上绝路,到时真的要在同学录上声明?
今天8点半,收到询问帐号短信,10点半 到帐,一身轻松。
这次赞民生一个,我们身边真的应该有些法律上的支持。
不知各位卡友有多少被同样的事务所累,肯定不在少数。希望可以给于启发,自己辛辛苦苦的钱,自己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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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x781026 于 2007-7-16 22:08 编辑 ]